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18年
政府采購工作考核的通知
常財購〔2019〕4號
各轄市、區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提升各轄市區政府采購依法行政及依法監管水平,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交易執行水平,全面做好我市政府采購工作,根據《政府采購法》《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關于修訂政府采購監管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蘇財購〔2013〕19號)等文件要求,將對我市政府采購監管機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工作進行考核,并對2018年工作表現優秀的部門單位予以表揚,對考核較落后的部門單位進行批評。現就有關考核情況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各轄市、區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包括集中采購機構、部門集中采購機構及已在市財政局備案登記的社會代理機構)。
二、考核內容
1.各轄市、區財政局:包括政府采購規模、監管工作、基礎工作、專項任務、廉政建設五大項25條。
2.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包括綜合情況、制度建設、政府采購方式、采購信息發布、抽取評審專家、評審過程管理、詢問與質疑處理、檔案管理、進口產品采購管理、政策功能體現、信息統計等32條。
三、考核程序
1.自查上報。各被考核單位應對照相關考核測評表對2018年度政府采購情況逐項自查、自評,將考核測評表及考核依據(格式見附件3、附件4)等自查材料裝訂成冊,于2月25日前統一報送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
2.集中核查。市財政局成立考核小組,根據各考核對象提供的考核資料進行核查評議,形成核查意見??己诵〗M視情況進行實地核查。
3.結果確定。根據核查小組意見結合平時工作情況,確定考核等次結果,經市財政局領導審批后通報。
四、有關要求
報送的考核材料為:
1.常州市政府采購監管工作考核測評表;
2.常州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考核測評表;
3.考核依據材料(未開展業務的單位需提供情況說明)。
(以上3項可至常州政府采購網下載中心下載)
上報材料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材料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單位考核資格,予以通報并按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處罰。
附件:1.常州市政府采購監管工作考核測評表.doc
2.常州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考核測評表.doc
3.常州市政府采購監管工作考核測評表依據材料格式清單.doc
4.常州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考核測評表依據材料格式清單.doc
常州市財政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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