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人:常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項目名稱:常州市行政中心2024年電梯更新改造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市行政中心4臺載客電梯近年性能顯著下降,多次出現故障停運情況,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為保證機關正常辦公,節約基礎建設經費,縮短施工工期,同時,考慮到本項目僅為同一樓宇中部分電梯改造的實際情況,為確保電梯群控系統正常工作,保持電梯及其維保服務的整體性和延續性,經專家論證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專業機構認可,擬在原電梯基礎上進行升級改造。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人民幣310萬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此次改造在不改變原有結構布局和安全,也不破壞原建筑結構及裝飾面,充分利用原有機房、井道等建筑結構的前提下,對正在運行的4臺三菱品牌乘客電梯進行更新改造。同時, 4臺電梯需與大樓內其他電梯配套,并實現群控功能。改造單位需要熟悉原電梯的結構和特性,由原電梯制造商負責升級改造更有利于保障電梯的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性能以及明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制造單位對電梯安全性能負責。綜上所述,本次改造項目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情形,因此,擬選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與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進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