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長虹花苑安置小區物業管理服務項目(三年期)。
服務范圍:長虹花苑安置小區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綜合管理服務、公共秩序維護服務、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服務和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等。
服務要求:按照以下服務標準執行:(1)日常管理與服務標準。(2)公共秩序維護服務標準。(3)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標準。(4)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標準。(5)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維護保養服務標準。
服務時間:三年,合同一年一簽,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合同。
服務標準:<<長虹花苑安置小區物業管理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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