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財政局,常州經開區財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蘇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蘇財購〔2024〕150號)轉發給你們,結合常州實際明確有關事項,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集中采購
政府采購項目內集中采購品目金額達到采購預算起點金額的,采購人應當依法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全市預算單位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目錄內的貨物和服務的預算起點金額為50萬元(含)。
二、分散采購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采購預算金額達到限額標準的項目,實行分散采購。
全市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貨物、服務類項目50萬元(含),工程類項目60萬元(含)。
三、部門集中采購
經省財政廳備案,市級部門集中采購機構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對應部門集中采購品目詳見《2025年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附件2)。
四、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采購人采購貨物、服務類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達400萬元(含)以上的,應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五、框架協議采購
1.納入全省聯動框架協議采購范圍的品目:服務器、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信息安全設備、多功能一體機、打印機、乘用車、皮卡車、空調機、基礎軟件、機動車輛保險服務、乘用車等車輛的加油服務。
2.納入市區聯動框架協議采購范圍的品目:復印紙、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
對仍在框架協議有效期內的復印機(期滿時間2025年4月30日)、碎紙機(期滿時間2025年4月30日)、出租車客運服務(期滿時間2025年10月31日)、一般會議服務(期滿時間2025年12月31日)品目,采購人繼續執行框架協議采購結果直至框架協議期滿;協議期滿后,按照政府采購網上商城要求實施采購。如有政策調整,將另行通知。
3.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品目,符合《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110號)第三條適用情形,采購人確需實施框架協議的,應嚴格按照規定,做好需求調查,編制《框架協議采購方案》,報財政部門備案后,按規定流程在“蘇采云”系統內組織實施采購活動。
六、部門帶量采購
市級主管預算部門可統籌跨地區、跨部門或本系統采購需求,對標準統一、有共性需求的產品和服務項目實施聯合帶量采購,組織落實并匯總轄市區系統內所屬預算單位采購預算,匯總填報《常州市_____部門聯合帶量采購情況匯總表》(附件3),統一委托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實施采購。
七、其他要求
1.涉密和創新項目采購編制紙質《_____年政府采購實施計劃表》(附件4)。
2.政府采購品目執行財政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2022版)。
3.所有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切實落實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綠色發展、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目標。
附件:1-4.pdf(點擊下載)
1.關于印發江蘇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蘇財購〔2024〕150號)
2.2025年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3.常州市_____部門聯合帶量采購情況匯總表
4._____年政府采購實施計劃表
常州市財政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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