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財政局 常州市國資委
關于印發《關于市級投融資主體納入政府采購
管理(試行)的通知》的通知
常財購〔2014〕7號
市級各投融資主體單位:
《關于市級投融資主體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試行)的通知》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常州市財政局 常州市國資委
2014年8月14日
附件
關于市級投融資主體納入政府采購
管理(試行)的通知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常政辦發〔2013〕136號)文件精神,政府債務是政府資金的組成部分,應當納入預算管理。為加強市級投融資主體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就市級投融資主體納入政府采購管理相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管理范圍
投融資主體單位(包括納入投融資主體單位管理的體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使用除經營性收入以外的資金購買《常州市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常州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指導目錄(暫行)》范圍內的項目均應按本通知要求,納入政府采購管理。
二、管理要求和流程
(一)建章立制。市級各投融資主體單位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常州市關于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及相關法律法規、其他有關制度辦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二)采購預算。依法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嚴格按照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不得無預算或超預算采購。
(三)計劃申報。采購計劃應明確采購需求,實物配發項目按時報送,紙質計劃單可至常州政府采購網下載中心下載或至政府采購管理處領??;計劃單經主管部門審核,各投融資主體單位財務總監批準后,報政府采購管理處下達執行。
(四)履約管理。嚴格按照采購文件及中標成交結果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及時辦理項目驗收;采購資金由各單位按照合同自行支付。
(五)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
(六)工程管理。工程建設項目達到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按照招標投標相關規定執行。
三、各轄市、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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