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財政局,常州經開區財政局,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市政府采購中心,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實施政府綠色采購是政府采購支持綠色發展、助力實現“雙碳”目標的有效舉措。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采購人”)要在政府采購領域全面踐行綠色采購理念,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綜合考慮節能環保、低碳、循環再生等綠色因素,帶頭采購綠色產品和服務,確保政府綠色采購政策落實到位。根據《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政府綠色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購〔2023〕6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將政府綠色采購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落實綠色采購主體責任
采購人要落實綠色采購主體責任,增強執行綠色采購政策的自覺性,建立和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機制,將政府綠色采購嵌入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在采購需求論證、采購文件編制和履約驗收等關鍵環節明確節能環保、綠色低碳政策要求,充分體現政府綠色采購的導向作用。
二、開展綠色采購需求管理
采購人應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規范開展采購需求管理,通過確定供應商資格條件、設定評審規則等,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綠色發展政策功能。在貨物類采購項目需求中,要綜合考慮節能環保、節水、循環再生、低碳、有機等因素,參考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團體標準,提出相關綠色采購要求,采信綠色產品認證結果;在物業、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務類采購項目需求中,要強化綠色低碳管理目標和服務要求,促進綠色產品和服務的推廣應用。
三、執行綠色采購需求標準
采購人應嚴格執行《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財辦庫〔2020〕123號)、《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財庫〔2022〕35號)、《綠色數據中心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財庫〔2023〕7號)等需求標準,依據相關需求標準確定采購需求,在采購文件和采購合同中載明具體需求、履約驗收條款和違約責任,促進綠色包裝、綠色運輸、綠色建材和綠色數據中心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應用。
四、落實綠色采購政策要求
1.優先或強制采購節能環保產品。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節能、環保產品品目清單范圍的,在技術、服務等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對獲得證書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采購文件中應逐一明確采購標的是否屬于節能、環保產品品目清單范圍。在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采購時,采購人需強制或優先采購“節能”、“環?!睒俗R產品。產品采購品目清單按照《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執行,若有調整則按照最新調整的品目清單執行。
2.推廣使用綠色包裝。政府采購項目涉及商品包裝和快遞包裝的,采購人應落實包裝需求標準,在采購文件中明確供應商提供產品及相關快遞服務的具體包裝要求,并在合同中載明包裝要求和履約驗收相關條款。
3.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常州市被納入全國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政府采購工程主管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常財購〔2023〕18號)總體要求,選擇政府投資的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委托代建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作為試點工程項目,落實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優先采購可循環可利用建材、高強度高耐久建材、綠色產品部件、綠色裝飾裝修材料、節水節能建材等綠色建材產品,拓展綠色建材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的應用,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實行綠色建材電子化采購交易,推進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2025年起,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實現政策實施全覆蓋,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采購和使用綠色建材。
4.支持數據中心綠色轉型。采購人采購數據中心相關設備、運維服務,應有利于節約能源、環境保護和資源循環利用,按照需求標準實施相關采購活動。加強采購需求管理,對照需求標準編制數據中心相關設備、運維服務政府采購文件,在合同中明確對相關指標的驗收方式和違約責任;在項目的投標、響應環節,原則上不對數據中心相關設備、服務進行檢測、認證,也不要求供應商提供檢測報告、認證報告,供應商出具符合相關要求的承諾函可視為符合規定;在履約驗收中對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進行抽查檢測,必要時可委托取得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其進行檢測、認證。確因檢測、認證涉及生產過程或檢測時間長等原因,不能在驗收過程中開展檢測、認證的,可要求供應商在驗收階段提供相關檢測報告、認證報告。對于供應商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設備或服務的,采購人應當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對于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依法予以處理。
5.加大新能源車船采購力度。采購人要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和船舶,加大新能源、清潔能源公務用車和用船采購力度。原則上新增及更新公務用車應當全部采購新能源汽車,優先采購提供新能源汽車的租賃服務。采購人購買限額以下新能源汽車的,應當執行省市聯動新能源汽車框架協議采購結果。公務用船優先采購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
6.優先使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產品。采購人要落實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中涉及涂料、膠黏劑、油墨、清洗劑等揮發性有機物產品的,屬于強制性標準的,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要求供應商執行國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標準;屬于推薦性標準的,應當在采購文件中載明使用低VOCs的優惠幅度、評審標準等,以體現優先采購。在通用類貨物、家具、印刷、公務車輛維修等采購活動中,應當要求供應商優先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將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膠黏劑等納入政府采購合同條款。招標文件對VOCs含量提出具體要求的,政府采購合同應當載明履約驗收相關條款,必要時要求中標供應商在履約驗收環節出具檢測報告。
五、有關工作要求
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政府綠色采購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加大政策宣傳,督促預算單位做好政府綠色采購工作,將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執行情況納入集中采購機構年度考核、社會代理機構監督評價范圍,推動開展綠色采購績效評價,確保政府綠色采購政策落地見效。
各主管預算單位應建立完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和綠色采購機制,督促本級及所屬預算單位做好政府綠色采購工作。
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編制采購文件時,要明確綠色采購原則,將綠色采購需求嵌入到采購文件中,評審標準和方法要體現綠色采購導向,確保政府綠色采購政策貫徹落實。
常州市財政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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