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定點服務商庫操作辦法》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確定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定點服務商操作,根據《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制定了《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定點服務商庫操作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定點服務商庫操作辦法
常州市財政局
2018年3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
定點服務商庫操作辦法
為加強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工作管理,規范確定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項目的服務商操作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根據市財政局印發的《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常財規〔2017〕2號)相關規定,制定本操作辦法。
一、部門職責
市財政局負責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相關管理工作,預算單位(以下簡稱“購買主體”)負責本單位購買會計服務項目會計服務商(以下簡稱“承接主體”)的初選工作,市財政局相關業務處室負責承接主體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確定會計服務商申請流程
購買主體按照政府采購業務流程要求進行計劃申報,經市財政局相關業務處室、政府采購管理處審核下達計劃后,向常州市注冊會計師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稱“注管中心”)提交《常州市市級項目購買會計服務需求申請單》(附1)和《常州市市級項目會計服務商確定委托書》(附3),并委托注管中心組織實施。
三、承接主體的確定程序
1.注管中心在接到購買主體提交的相關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常州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發布項目需求公告;
2.承接主體在項目需求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常州市市級項目購買會計服務報名表》(附5);
3.原則上根據報名情況按照1:3的比例確定初選入圍的承接主體(其中購買主體按1:2,注管中心按1:1的比例分別確定);
4.注管中心會同購買主體和初選入圍的承接主體進行現場抽簽,并根據抽簽結果簽發《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項目通知書》(附4)。
四、簽訂會計服務委托合同
承接主體確定后,自《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項目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購買主體應與承接主體簽訂書面委托合同。
五、特殊項目的處理
1.購買主體認為項目實施對專業技術有較高要求或有特殊要求,應向市財政局相關業務處室提出申請,由相關業務處室、注管中心及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專業技術委員會組成專家評審小組。專家評審小組認定項目確有特殊性的,并報市財政局分管領導批準,按《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確定承接主體。
2.涉及績效管理相關業務的,按照績效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1.購買會計服務預算金額在《常州市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規定的起點標準以上的項目,適用本辦法。預算金額起點標準以下的項目,購買主體可從定點會計服務商庫中(附7)自行選擇。
2.若承接主體放棄項目實施,則視為已取得項目;累計2次無故放棄實施的,市財政局有權取消其承接主體資格。
3.未盡事宜由注管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具體協商。
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八、本辦法由常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1.常州市市級項目購買會計服務需求申請單
2.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任務大綱
3.常州市市級項目會計服務商確定委托書
4.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項目通知書
5.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報名表
6.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入圍函
7.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入庫單位聯系方式
附1
常州市市級項目購買會計服務需求申請單
常州市注冊會計師管理服務中心:
|
根據常財規〔2017〕2號文件要求,本單位申請 項目的會計服務商:
|
序號
|
項目
|
具體需求(可附表)
|
1
|
會計服務
工作內容
|
□1.部門決算數據質量檢查;
□2.財政監督檢查;
□3.績效評價; □4.財務審計;
□5.經濟責任審計;
□6.資產清查;
□7.其他
|
2
|
人員需求
|
□1.合伙人或主任、副主任會計師(或相當職務的人員) 人;
□2.經理(或相當職務的人員) 人;
□3.注冊會計師(或相當職稱的人員) 人;
□4.助理人員 人。
|
3
|
時間需求
|
項目實施要求 日內完成。
或(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年 月前完成。
|
4
|
其他需求
|
|
填表說明:請在□內勾選,有其他要求另附說明。
|
購買主體(項目主體):(蓋章)
|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
|
|
年 月 日
|
本需求單一式兩份,購買主體、注管中心各存一份。
|
附2
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任務大綱
根據市各機關、部門、處室職能不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和購買主體要求,提供以下會計、審計服務,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出具報告。委托項目的檢查內容如下:
一、部門決算數據質量檢查主要內容
行政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要求檢查決算編制范圍是否涵蓋單位所有資金;編制內容是否真實、合規、準確、完整;編制數據是否保證賬證、賬表的一致性;報表說明和財務分析是否清晰;是否按規定執行相應會計制度;會計核算是否符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規定,財務收支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決算報表的收、支、余是否根據單位的賬面數額,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類”、“款”、“項”分析填列;非稅收入是否按規定及時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基本支出是否符合部門預算核定的范圍和標準,有無串用會計科目現象;項目支出是否按規定使用,有無挪作他用;結余結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等情況。
二、財政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1.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2.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情況;
3.稅收收入、政府非稅等政府性資金的征收、管理情況;
4.國庫集中收付、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管理使用情況;
5.政府采購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6.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金融類、文化企業等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
7.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8.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贈款的管理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績效評價工作主要內容
1.撰寫專項資金績效再評價滿意度問卷調查方案;
2.按規定的樣本量發放、回收、匯總滿意度問卷;
3.撰寫專項資金滿意度問卷調查報告;
4.撰寫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方案;
5.對專項資金涉及的數據資料進行檢查;
6.撰寫專項資金績效再評價報告。
四、財務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
1.單位清產核資審計;
2.單位財務收支審計;
3.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
4.單位部門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情況專項審計;
5.單位部門內部控制評價;
6.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
7.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8.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和評價;
9.其他會計、審計服務。
五、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1.領導干部任職及分管工作情況;
2.領導干部經濟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3.單位事業投入及發展情況;
4.領導干部直接或參與決定的與財政財務收支相關的重大決策事項及其實施情況;
5.領導干部任期內處理重大經濟遺留問題的情況;
6.領導干部所在單位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本人遵守廉政規定情況;
7.上次審計結果整改情況;
8.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六、資產清查的主要內容
1.單位基本情況清理;
2.單位基本賬務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
3.財產清查并給出處理意見;
4.將清查結果上報財政部門進行核實,根據相關批復進行賬務處理,同時針對資產清查時發現的問題來完善單位相關制度;
5.其他需要清查的內容;
6.單位開展其他的財政相關會計咨詢、代理記賬、會計培訓及其他相關會計服務項目。
附3
常州市市級項目會計服務商確定委托書
常州市注冊會計師管理服務中心: 編號:
根據常財規〔2017〕2號文件要求,現委托你單位確定以下項目的會計定點服務商。
項目名稱
|
|
購買主體
|
|
項目地址
|
|
資金來源
|
□預算內 □預算外
|
聯系人
|
|
聯系方式
|
|
會計服務商工作內容
|
1
|
□部門決算數據質量檢查
|
2
|
□財政監督檢查
|
3
|
□績效評價
|
4
|
□財務審計
|
5
|
□經濟責任審計
|
6
|
□資產清查
|
7
|
□其他
|
|
|
|
|
|
注:請在上方□處勾選,具體項目大類勾選可查看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任務大綱。
購買主體(蓋章)
年 月 日
本委托書一式兩份,購買主體、注管中心各存一份。
附4
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項目通知書
編號:
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常財規〔2017〕2號)和《常州市市級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定點服務商庫操作辦法》(常財辦〔2018〕1號)文件的規定,現確定由你單位實施 項目,請在收到本通知書3日內與(購買主體) 聯系,并辦理相關手續。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常州市注冊會計師管理服務中心
年 月 日
附5
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報名表
項目名稱:
|
項目編號:
|
類似項目經歷
|
□有
|
□無
|
備注:有類似項目經歷的提供證明材料
|
擬實施方案
(細化)
|
|
擬派出人員
(姓名前*為項目負責人)
|
姓名
|
職務
|
執業資格或職稱
|
聯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項目時間安排
|
|
項目費用預算
|
|
|
|
|
|
|
|
|
|
我單位自愿報名上述購買會計服務項目,并聲明:
我單位不存在以下需要回避的情形:
1.我單位派出的會計服務人員為購買主體或者其附屬事業單位、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2.我單位派出的會計服務人員為購買主體或者其附屬事業單位、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以及其他違反承接主體獨立性的人員。
承接主體:(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6
常州市市級項目政府購買會計服務入圍函
常州市注冊會計師管理服務中心:
針對 項目,我單位需要承接主體 家。
我單位根據報名承接主體的勝任經歷及總體安排方案,在報名的承接主體中按照1:2的比例確定了入圍的承接主體,確定以下單位為入圍備選承接主體。
1.
2.
3.
4.
5.
6.
7.
8.
購買主體:(蓋章)
經辦人: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