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財購〔2020〕10號
各轄市、區財政局,常州經開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各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機構:
為貫徹落實《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及《江蘇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年版)>的通知》(蘇財購〔2020〕29號)要求,規范政府采購信息發布行為,現就常州市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格式規范
按照《江蘇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年版)>的通知》(蘇財購〔2020〕29號)文件要求,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執行統一格式規范。2020年7月1日起,政府采購交易執行系統將按照財政部要求統一設置公告和公示信息內容模版,以方便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通過系統發布公告和公示信息。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格式規范要求填寫公告內容、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并通過政府采購交易執行系統進行發布。未使用信息模版或未通過政府采購交易執行系統發布的公告和公示信息,一律不得發布。
二、明確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內容和渠道
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應當嚴格根據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的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制度規定予以公開,公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開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單一來源采購公示、中標(成交)結果公告、政府采購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購項目信息。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指定官方渠道為:常州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bingjilinji.cn/(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常州市政府采購交易執行系統發布)。
投訴處理結果、監督檢查處理結果、集中采購機構考核結果等政府采購監管信息由各級財政部門負責信息發布。
三、加強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工作監管
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是加強政府采購監管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采購公開透明原則的本質要求。各轄市(區)、各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和各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本單位政府采購信息內容,認真落實政府采購信息“先審后發”要求,在保證政府采購信息真實、準確、合法要求的基礎上,重點關注是否存在錯誤鏈接、嚴重錯別字等問題。各級財政部門要督促指導采購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按照要求編制發布政府采購信息,共同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工作。市財政局對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進行重點監管考核。
附件:江蘇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年版)》的通知(蘇財購〔2020〕29號)
常州市財政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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