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財政局,常州經開區財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江蘇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蘇財購〔2024〕150號),結合我市政府采購工作實際,現將有關政策明確如下:
一、集中采購
在江蘇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項目,采購人必須按規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除電梯(A02051227)、數據(A08060200)、軟件開發服務(C16010000)、存儲服務(C16030100)、云計算服務(C16040000)和網絡接入服務(C17010200)外,其余品目的小額零星采購實行全省聯動、市區聯動框架協議或者網上商城采購。
二、框架協議采購
新增2025年度市區聯動框架協議采購品目:物業管理服務(C21040000)、印刷服務(C23090100)。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若國家、省有新規定的,則按新規定執行。
常州市財政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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