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度實物配發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鞏固實物配發工作成果,進一步做好今年下半年的實物配發工作,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作用, 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實施時間:9月上旬;
2、實施項目:計算機(筆記本、辦公和學生用臺式機)、黑白激光打印機(黑白激光A3和A4紙)、空調(5匹及以下家用空調);
3、采購計劃的報送:為了能體現規模優勢,請各預算單位將需實物配發的項目于8月底前,從“財政預算執行系統”政府采購實物配發子系統中申報,逾期不報則列入2011年上半年采購和配發。
政府采購管理處
201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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