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政府采購計劃清理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管理改革,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支付效率和支出進度,從2017年1月1日起,政府采購資金由單位申請支付,結余資金年終按權責發生制列支?,F決定開展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采購計劃清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購計劃清理范圍
本次清理的采購計劃范圍是:截止2016年11月15日,各行政事業單位涉及財政性資金,一體化狀態是“未支付結束”且簽訂合同的采購計劃。純自籌資金的采購計劃暫不列入此次清理范圍,具體清理辦法另行通知。
二、政府采購計劃清理程序
(一)政府采購計劃梳理、核實
1、各行政事業單位按照本次清理范圍,自行組織本單位未支付結束采購計劃的梳理工作。確認采購項目的合同金額、已支付合同金額和未支付合同金額,明確未支付合同金額的資金來源。
2、對已支付結束但財政一體化仍顯示狀態為“未支付結束”的采購計劃及已申報采購計劃但不實施的采購項目,統一上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以下簡稱“采購處”),由采購處統一調整支付狀態。
(二)政府采購計劃清理申報
各行政事業單位在財政一體化政府采購清理模塊中,按采購編號逐條填制《政府采購計劃清理表》(見附件)進行申報。清理期內,采購計劃已進入政府采購程序但未簽訂合同的,不需進行清理申報。
表內各項目填報要求如下:
1、采購合同總金額:采購編號對應的合同總金額。采購中心實施的采購項目系統自動生成合同總金額,其他代理機構實施的采購項目,系統無法自動生成,需單位錄入合同總金額。
2、待支付合同金額:截止2015年12月31日,還未支付的合同金額,即2016年1月1日后仍需支付的合同金額。對于拼盤資金采購計劃,單位需按資金來源分別填入對應明細資金行。
3、2016當年已支付金額:截止2016年11月15日,2016年當年實際支付的合同金額。財政性資金支付部分由系統自動生成,單位確認是否正確;非財政性資金支付部分由單位填寫或者修改。
4、權責發生制列支金額:系統自動計算生成權責發生制列支金額。該列數據分兩種情況:(1)當待支付合同金額大于2016采購計劃金額,權責發生制列支金額=2016采購計劃金額-2016當年已支付金額;(2)當待支付合同金額小于等于2016采購計劃金額,權責發生制列支金額=待支付合同金額-2016當年已支付金額。
5、2016采購計劃金額:2016年初,經市財政局審核認定的采購計劃結轉金額。
(三)政府采購計劃界定和結轉
采購處對各單位申報的采購數據統一進行審核。核對采購數據是否準確無誤并對有疑義的采購數據進行確認、修改。審核完畢后鎖定“權責發生制列支金額”。如鎖定開始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仍有支付申請的,系統自動將“權責發生制列支金額”扣減該部分。
三、政府采購計劃2017年資金結算模式
(一)已清理完成,2016年底按權責發生制列支的采購計劃及2017年申報的采購計劃,采用政府采購資金由采購單位申請支付的資金結算模式,具體操作辦法及權責發生制列支賬務處理另行通知。
(二)未清理完成的采購計劃(含清理期內未簽訂合同的采購計劃),仍按現行制度操作執行。
四、工作要求
采購計劃清理工作結束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各行政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本部門、本單位的政府采購計劃清理工作,及時、完整地進行清理申報,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為2017年政府采購模式變更和2016年底政府采購結余資金權責發生制列支提供數據支持。
本次清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主管部門在做好本級清理工作的同時,要指導、督促下屬單位按規定及時做好政府采購清理工作,確保本次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政府采購計劃清理表
常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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