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三角區域政府采購一體化發展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年)》要求,為進一步規范開展分散采購活動,安徽省牽頭制定集中采購品目之外的部分共性品目政府采購需求標準指南。經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建議,形成《信息化工程監理服務政府采購需求編制指南(試行)》,現聯合印發,請參照執行。
附件: 信息化工程監理服務政府采購需求編制指南(試行)
上海市財政局 浙江省財政廳
江蘇省財政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