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單位名稱:常州市財政局
二、被考核單位名稱: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三、考核內容
綜合情況、制度建設情況、政府采購方式、采購信息發布、抽取評審專家情況、評審過程管理、詢問質疑處理、檔案管理、進口產品采購管理、政策功能體現、信息統計、信息化建設等。
四、考核方法
采取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自查和考核小組集中核查相結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問題
2021年,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規范高效執行政府采購政策,以“陽光采購、便企惠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做好集中采購項目;持續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大力推進“不見面”交易,全力助推政府采購領域誠信體系建設;促進政府采購工作標準化和規范化,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工作成效、提升服務效率。通過考核,發現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在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建議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完善,主要是規范政府采購文件編制,為采購人提供更為專業化服務,指導督促采購人按時簽訂和公示政府采購合同、處理質疑回復,強化內部監督管理制度的落實,加強集采機構人員培訓,提升質疑投訴處理能力,提升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提升參與市場競爭的競爭力。
六、考核結果
經綜合測評,本次考核等次為優秀。
七、其他補充事宜
無。
常州市財政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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