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1.浩鯤采公〔2020〕001號
2.浩鯤采公〔2020〕002號
3.浩鯤采公〔2020〕003號
4.浩鯤采競磋〔2020〕001號
5.浩鯤采競磋〔2020〕002號
二、項目名稱
1.2020~2021年度小型房屋修繕工程施工項目
2.常藥廠北側新建圍墻工程項目
3.常州市天寧區統計局第七次人口普查宣傳品采購項目
4.雕莊街道社會治理聯動指揮中心智能化工程項目
5.雕莊街道周邊交通設施優化提升工程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江蘇浩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寧區鳳凰路38號
四、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2021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中,發現江蘇浩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采購文件有關履約保證金的收取不合規、公開招標項目評審專家進行資格審查、采購文件出現推薦品牌的描述、政府采購合同未按要求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公告成交結果的同時未向中標人發出成交通知書、招標文件與招標公告標注的預算金額不一致、發布中標公告的同時未發布采購文件及中小企業聲明函、中標通知發布日期早于開標日期、缺失影像資料問題。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九條,《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01號令)、《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4〕214號)第二十九條、《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8〕2號)第十四條、《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支持企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購〔2020〕52號)第二部分等相關規定,本機關決定對江蘇浩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作出責令整改的處理。
六、其他補充事宜
無。
常州市財政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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