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常采公〔2020〕0114號
二、項目名稱:常州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頂燈設備更新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 人:淮安天豪通訊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淮安市清河區中鑫上城D706
被投訴人1:常州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
地 址:江蘇省常州市竹林北路20號
被投訴人2: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常州市錦繡路2號常州市政務服務中心1-1號樓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1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投訴至本機關。投訴事項1:出租車頂燈整體外殼設置了參考尺寸和誤差±3%,而頂燈信息屏(前屏)顯示窗口尺寸和頂燈后向顯示屏窗口尺寸設置為固定值。投訴事項2:評分細則“商務部分”“投標品牌同類業績”,將出租車車載視頻設備供貨案例作為業績得分與出租汽車頂燈設備更新項目不符,存在以不合理條件排斥其他供應商參與本項目招標。投訴事項3:評分細則“商務部分”“企業綜合實力、售后服務能力”1將是否在常州地區設立常駐機構和固定維保服務場所,設為評審因素不合理。投訴事項4:將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作為加分項不合理。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一條,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投訴事項3成立。該投訴事項不影響采購結果,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2.駁回其他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無。
常州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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