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財政局政府采購供應商
投訴處理決定書
編號: 常經財2020年002號
一、項目編號:蘇方采招字2020公開004號
二、項目名稱:橫林實驗小學新校區智能化設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江蘇鑫智誠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蘇州市宋仙洲巷17,19號D樓
法定代表人:吳志均
委托代理人:徐浩
被投訴人1:常州市武進區橫林實驗小學
所在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橫林鎮南巷頭98號
法定代表人:殷黎明
被投訴人2:江蘇方升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常州市科教城創研港5#樓23樓南區
法定代表人:是懷仁
四、基本情況
(一)投訴內容
投訴人認為橫林實驗小學新校區智能化設備采購項目招標文件中存在設置歧視性和不合理條款作為評審因素的情況,如設相關證書及資質要求、推薦品牌、技術參數較多等,存在違規情況。
(二)投訴請求
投訴人要求:取消投標人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證書、取消投標人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取消人員相關證書要求、取消推薦品牌、修改技術參數、取消方案演示、明確質疑時間節點,公平對待每一個潛在供應商。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江蘇方升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就“橫林實驗小學新校區智能化設備采購項目”于2020年6月24日在常州市政府采購網發布招標公告,于2020年7月3日發布補充更正公告。江蘇鑫智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向江蘇方升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江蘇方升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組織專家對清單部分、評分辦法、開標時間進行專家評審,并于2020年7月15日就質疑事項做出答復,并發布更正公告。投訴人對代理機構答復不滿意,于2020年7月23日向經開區財政局進行投訴。
1、針對投訴內容1,經審查本項目包含弱電與智能化系統集成等內容,為保證項目質量,降低項目實施風險,保證項目順利實施,將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證書作為評分項,符合采購需求,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第十七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2、針對投訴內容2,經審查高新技術企業也可以是小型企業,該證書是企業自主開發能力的體現,是企業知識產權、產品(服務)研發能力的證明。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3、針對投訴內容3,經審查本次項目中標單位必須承諾免費質保期三年,為保證有效管控運維質量與管理流程,設置該評分項。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4、針對投訴內容4,結合專家評審“推薦品牌不少于3個,投標單位僅作參考,不是硬性要求”的意見,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5、針對投訴內容5,經審查4K觸控一體機“★”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6、針對投訴內容6,經審查壁掛高清展臺“★”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7、針對投訴內容7,經審查萬兆核心交換機清單中“★”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8、針對投訴內容8,經審查推拉式綠板“★”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9、針對投訴內容9,經審查防火墻技術參數“★”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10、針對投訴內容10,經審查上網行為技術參數中“★”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11、針對投訴內容11,經審查認證系統技術參數中“★”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12、針對投訴內容12,經審查無線控制器技術參數中,為保證設備質量,設置要求潛在供應商提供國家強制性CCC認證和國家工信部的進網許可證證書,且均為國家級證書。并且“★”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13、針對投訴內容13,經審查無線AP技術參數中4、支持802.3af/本地電源DC5V兩種供電模式,整機功耗小于12.95w,和打“★”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14、針對投訴內容14,經審查高密度無線AP技術參數中3、整機最大6條空間流,且全部支持MU-MIMO,和打“★”的技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15、針對投訴內容15,經審查高密度無線AP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16、針對投訴內容16,經審查墻裝無線AP面板技術參數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17、針對投訴內容17,經審查移動AP技術參數中要求潛在供應商提供的檢測報告,在2020年7月15日更正公告中已作調整。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不成立。
18、針對投訴內容18,經審查IP網絡音頻終端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19、針對投訴內容19,經審查智慧納米黑板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20、針對投訴內容20,經審查云課堂服務器原參數中要求國產品牌的要求,在2020年7月15日更正公告中已作調整。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不成立。
21、針對投訴內容21,經審查云終端多媒體教學管理軟件參數中,為保證設備質量、耐用度及各設備間能對接且兼容穩定,設置服務器、教學管理軟件、云終端、教師機、顯示器,鍵鼠,交換機要求同一品牌。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22、針對投訴內容22,經審查LED大屏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23、針對投訴內容23,經審查本項目設備種類多達240多種,每種設備打“★”參數均有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品牌能夠滿足。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二十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規定,該投訴無事實依據。
24、針對投訴內容24,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十九條規定,駁回該投訴事項。
25、針對投訴內容25,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十九條規定,駁回該投訴事項。
根據投訴內容和審查結果,我局認為投訴人的投訴缺乏事實依據,依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如下:
駁回江蘇鑫智誠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訴。
投訴人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在接到本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常州市財政局或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其他補充事宜:無
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財政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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