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JSZC-320412-JJJC-G2024-0050
二、項目名稱: 武進公安局智能聲紋鑒定工作站采購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河北東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鴻潤道12號南樓101室
被投訴人1: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長安路18號
被投訴人2:江蘇嘉加誠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曉柳花苑一期007號
四、基本情況
2024年9月30日,江蘇嘉加誠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和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收到河北東西科技有限公司的質疑函,10月14日江蘇嘉加誠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和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對質疑供應商進行了答復。河北東西科技有限公司對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4年10月22日向常州市武進區財政局進行投訴。常州市武進區財政局依法受理并對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相關材料進行了審查。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投訴和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現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投訴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常州市武進區財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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