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JSZC-320411-CZWC-G2024-0014
二、項目名稱:孟河代英幼兒園戶外游樂設施及專業教室設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寶應縣億達教玩具中心
地址:揚州市寶應縣曹甸鎮工業集中區二環路
被投訴人1:常州市新北區孟河鎮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新北區孟河鎮孟河大道85號
被投訴人2:常州沃成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區孟河鎮東庭苑12-6
相關供應商:江蘇新廣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團結北路18號
四、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22日,本項目發布公開招標公告。12月18日,投訴人向采購人提出質疑。12月27日,采購人對投訴人進行質疑答復,2024年12月30日,本機關收到投訴人因對答復不滿意而提起的投訴并予以受理。
投訴事項1:采購清單-戶外活動器械中籃球架、體操圈1、體操圈2、障礙物、滑板車(大)技術參數要求符合國家強制性3C認證,國家強制性要求中,籃球架、足球門屬于國家強制性產品。中標供應商的生產制造商詞右商貿(上海)有限公司沒有籃球架、足球門國家強制性3C認證證書。
投訴事項2:招標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貨物)格式屬于實質性格式,中標供應商江蘇新廣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廣聯公司”)對于招標文件中標記了“實質性格式”文件未進行實質性響應,刪減了格式中的實質性內容(采購單位名稱)。
投訴事項3:分項報價表要求提供規格型號,中標供應商新廣聯公司只提供了型號沒有提供規格,分項報價表中戶外科學中產品平衡橋和繪本室中產品實木幼兒方閱讀桌的規格和型號是空白的,屬于不響應招標文件內容。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投訴和審查結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2、駁回投訴人的其他投訴。
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財政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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