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正衡采公[2020]017號
二、項目名稱:常州市公安局經偵基地窗簾采購及安裝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 人:武進區湖塘君杏職業服面料商行
地 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
被投訴人:常州正衡招投標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鐘樓區玉隆花園5號樓1-1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投訴至本機關,投訴事項1:招標文件中服務方案評分因素未量化。投訴事項2:評分細則“業績”中存在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情形。投訴事項3:評分細則“樣品(20分)”:根據投標樣品的外觀、顏色、造型、材質、質量、阻燃性、防水性、制造工藝等方面從優到劣分別進行打分,設置嚴重不合理。投訴事項4:評分細則“技術參數”中成分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和技術參數偏差設定在±5%不合理。投訴事項5:評分細則“資信、資質、實力及技術證明”中2設置不合理。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一條,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投訴事項5成立,駁回其他投訴。經原評審委員會論證,投訴事項5涉及的評審因素不影響采購結果,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六、其他補充事宜
無。
常州市財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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