壇財決〔2020〕6號
終止投訴處理決定書
一、項目編號:春為壇采競磋-2020003
二、項目名稱:江蘇省華羅庚中學濱湖校區軟裝配套設施—窗簾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揚州富家居裝飾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揚州市邗江區文昌西路208號(詠月苑6幢)
法定代表人:韋俊
被投訴人:江蘇省華羅庚中學
地址:常州市金壇區沿河西路77號
法定代表人:譚瑞軍
被投訴人:江蘇春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壇區河濱東路66號
法定代表人:蔣春衛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的“江蘇省華羅庚中學濱湖校區軟裝配套設施—窗簾項目”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0年8月6日投訴至我局。投訴處理期間,2020年9月10日,投訴人揚州富家居裝飾用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撤訴函》,書面申請撤回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條規定,我局決定:終止投訴處理。
常州市金壇區財政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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