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處理決定書
常天財訴決[2019]1號
投訴人:煙臺艾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煙臺開發區漢江路7號
法定代表人:劉杰
委托代理人:王文昌
被投訴人:常州市天寧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常州市天寧區飛龍東路24-1號
法定代表人:孫紅燕
被投訴人: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區通江中路396號中創大廈4樓
法定代表人:常建強
投訴人對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代理的“常州市天寧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自動酶免儀”采購項目(項目編號:城投采公-2018059)向常州市財政局投訴,經常州市財政局審查,該項目屬于天寧區所轄預算單位的采購項目,應當向常州市天寧區財政局進行投訴。經投訴人補正投訴材料后,我局已于2019年1月9日予以受理,并依法進行了審查。
一、投訴內容及投訴請求
(一)投訴內容
1、投訴事項:★1.2工作模塊:加樣針:≥ 8針;恒溫孵育器:≥12個孵育位;室溫孵育器:≥30個孵育位;機械臂系統:具備加樣臂和抓板臂兩個獨立機械臂,獨立操作,實現加樣、轉板、洗板、孵育同時進行。
2、投訴事項:2.3實驗前預檢系統:具有3維模擬仿真系統,可動畫預演示實驗全過程。
3、投訴事項:4.3加樣原理:基于管泵的液體置換加樣原理。
4、投訴事項:5.1 孵育位:獨立的孵育器,不占用工作臺面,恒溫孵育器:≥12個孵育位;室溫孵育器:≥30個孵育位。
5、投訴事項:★5.3孵育模式:塔式孵育,避光、封閉、上下同時加熱保證溫度均勻,避免蒸發,可選振蕩功能。
6、投訴事項:★6.1洗板機:采用獨立的洗板機,而非洗板模塊,洗板機具有單獨的CFDA醫療器械注冊證,保證洗板效果。
7、投訴事項:7.1酶標儀:采用獨立的酶標儀,酶標儀具有單獨的CFDA醫療器械注冊證。
8、投訴事項:★7.2檢測通道:12個檢測通道及1個參比通道。
事實依據:通過tecan彩頁及官網信息可看到,以上重要參數及描述方式均為tecan獨有,綜上本次招標參數為tecan獨家參數,排除了其他潛在投標人合法參加投標的權利(證據見附件第1—3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八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第二十條: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二)投訴請求
正面回復我司質疑,更改獨家招標參數,停止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維護潛在投標人利益。
二、審查情況
(一)經我局審查確定及本次投訴中存在以下事實
1、2018年11月21日,“常州市天寧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自動酶免儀”項目—進口設備專家論證意見公示在江蘇省政府采購網發布。
2、常州市天寧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委托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就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2018年12月4日,在“常州市政府采購網”等指定媒體向全社會公開,發布名稱為“常州市天寧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自動酶免儀公開招標公告”。
3、投訴人煙臺艾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于2018年12月11日向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常州市天寧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出質疑,代理機構于12月20日進行電話答復,并將書面答復材料以快遞方式送達。投訴人不服書面質疑答復向常州市財政局進行投訴,經常州市財政局審查,該項目屬于天寧區所轄預算單位的采購項目,投訴人應當向常州市天寧區財政局進行投訴。投訴人遂于12月24日向我局投訴,經投訴人依法補正投訴材料后,本局于2019年1月9日予以受理。
(二)審查結果
經審查,本招標文件中的部分條款設置不合理,應予以調整。
三、法律依據和處理決定
根據投訴內容和審查結果,依據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責令被投訴人(采購人、代理機構)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要求更改招標文件后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投訴人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政府或常州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常州市天寧區財政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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