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安廈采公[2020]001號
二、項目名稱:溧陽市溧城鎮東升小學幼兒園戶外場地設備采購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常州曉東教玩塑膠有限公司
地址:溧陽市南渡鎮鎮南街96號1幢
法定代表人:樂永紅
被投訴人:江蘇安廈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溧陽市錢家路58號
法定代表人:王培祥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投訴至本局。
投訴事項:因投標文件中只蓋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沒有簽字而認定為無效投標錯誤,因常州曉東教玩塑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曉東教玩公司”)在投標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簽字處已經蓋有法定代表人專用章。
投訴請求:1、采購代理機構回復質疑的問題;2、確認曉東教玩公司的投標文件合法有效,對符合條件并已經完整提交投標文件的三家供應商進行評標,確認中標單位。
監督檢查情況:本局在投訴處理過程中,發現該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存在其他違法問題,同時對該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投訴和監督檢查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第七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終止本次政府采購活動,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2、駁回投訴人其他投訴請求。
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溧陽市人民政府或常州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溧陽市財政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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