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決定書
壇財決[2020]2號
一、項目編號:壇政采公【2020】0040號
二、項目名稱:常州市金壇區第一人民醫院電腦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南京新華海科技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珠江路435號(華海3C廣場A樓)
法定代表人:段紅飚
委托代理人:李濤
被投訴人:常州市金壇區政府采購中心
所在地址:常州市金壇區金山路168號
法定代表人:顧照平
被投訴人:江蘇金壇金沙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常州市金壇區金壇大道88號
法定代表人:徐留軍
四、基本情況
(一)投訴內容
投訴人認為常州市金壇區第一人民醫院電腦采購項目招標文件中設置的產品性能(功能)參數、評分標準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采購需求調整后,開標時間不符合法律規定。
(二)投訴請求
投訴人要求:對招標文件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和修改,延長開標時間。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常州市金壇區政府采購中心就“常州市金壇區第一人民醫院電腦采購項目”于2020年7月16日在常州市政府采購網發布招標公告,投訴人在7月21日向采購人提出質疑,采購人于7月28日就質疑進行答復并延長開標時間。投訴人對采購人答復不滿意,于8月10日向常州市金壇區財政局進行投訴。
1、針對投訴事項1,經審查,采購人在質疑答復函中已對招標文件設置的產品性能(功能)參數、評分標準作出修改,該投訴不成立。
2、針對投訴事項2,經審查,采購人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發布澄清公告并延長開標時間,符合《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要求,該投訴不成立。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如下: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投訴人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政府或江蘇省常州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其他補充事宜:無
常州市金壇區財政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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