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財政局行政處罰公告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常州盈泰招標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常州盈泰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區萬達廣場3-2006室
法定代表人:張曉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對常州盈泰招標有限公司政府采購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所抽檢項目“考古調查、勘探服務項目”、“新接收檔案清點整理、數字化及修復項目”、“2020年度常州市水資源綜合監測與服務項目”、“西林街道精品店招提升工程項目”、“臨時展廳提升工程陳列柜系統采購項目”的評審專家抽取不合法,該事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16〕198號)第十二條的規定。2022年5月11日,本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常財采罰字〔2022〕4號)。
三、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五)項,本機關決定對常州盈泰招標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常州市財政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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