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票購買委托購票流程
購票人可以通過委托的方式進行購票,具體購票流程說明如下:
(一) 確定服務商
1. 登陸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www.gpticket.org);
2. 點擊服務商查詢模塊,查看服務商列表;
3. 選擇具體服務商,點擊服務商名稱,查看聯系方式;
4. 電話聯系服務商,或者直接前往服務商網點。
(二) 驗證身份信息
1. 購票人告知服務商購票需求及票款支付方式;
2. 購票人根據支付方式,向服務商提供相應的驗證信息;
· 如果是公務卡支付,應提供乘機人姓名、身份證號、公務卡發卡行信息;
· 如果是預算單位提供支票或轉賬方式支付,應提供實際付款的預算單位全稱(預算單位全稱應與支票上的蓋章/轉賬單位名稱相符);
3. 服務商對身份信息/預算單位信息進行驗證,驗證通過,方可訂購政府采購機票。
(三) 訂票、出票
1. 購票人提供乘機人證件號碼、航程等相關信息;
2. 服務商進行訂座、出票操作。
(四) 獲取報銷憑證
1. 出票成功后,服務商打印標有政府采購機票查驗單號的電子客票行程單、政府采購機票查驗單;
2. 服務商將報銷憑證交付給購票人。
(五) 支付票款
購票人將票款足額支付給服務商,具體方式如下:
· 購票人使用公務卡支付的,應通過POS機刷卡的方式,將票款支付給服務商;
· 購票人使用預算單位支票支付的,須將加蓋有預算單位名稱印章且用途為“公務機票購票款”的支票交給服務商;
· 購票人使用預算單位轉賬方式支付的,則需要預算單位將票款轉賬到服務商開設的政府采購機票一般結算賬戶,用途為“公務機票購票款”。
(六)出行
乘機人持本人身份證件乘機出行。
(七) 換開
1. 購票人聯系出票服務商,告知原航班信息、新的航班信息(換開票時,乘機人信息不能修改);
2. 服務商進行換開票操作;
3. 如需補交票款,購票人按照原支付方式(公務卡/預算單位轉賬/預算單位支票),將補交的票款支付給服務商。
(八) 退票
1. 購票人聯系出票服務商,告知需要退訂的機票信息;
2. 服務商進行退票申請;
3. 退票成功后,服務商通過以下方式,將退票款退還給購票人(不得通過現金進行退款):
· 出票時采用公務卡支付的,需要在服務商POS機刷公務卡,將退票款返還給購票人;
· 出票時采用預算單位支票或者轉賬方式支付的,服務商通過轉賬方式將退票款退到預算單位的一般結算賬戶。
4. 退票涉及退票手續費需要報銷時,由服務商開具退款單據。購票人可據此單據作為報銷憑證,報銷退票費用。
(九) 投訴受理
購票人通過服務商購買公務機票的過程中,如遇服務商政策執行或服務質量等問題,可撥打民航局清算中心投訴受理電話010-846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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