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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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投入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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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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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具有房地產估價師證書、土地估價師證書、資產估價師證書、高級職稱證書的,每有一個得1分,最高得4分。
2、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滿10年(含10年)以上得4分;5年(含10年)-10年(不含10年)的得3分;5年(不含5年)以下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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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須提供相關證書、證明文件和人社部門出具的由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社保繳納從2024年9月至投標截止時間內的任何時間均可),否則不得分。
(2)執業年限以證書所載時間至開標之日實足時間為準。
(3)須在附件11:參加本項目人員一覽表中填寫,否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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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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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投入項目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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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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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項目負責人外,其他擬投入人員:
1、擬投入項目組成員具有房地產估價師證書的,每有1人得1分,本項最高得7分。同一人可重復得分。
2、擬投入項目組成員具有土地估價師證書或資產評估師證書的,每有1人得2分,本項最高得4分。同一人可重復得分。
3、擬投入項目組成員具有資產評估師證書稱的,每有1人得1分,本項最高得3分。同一人可重復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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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須提供相關證書、證明文件和人社部門出具的由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社保繳納從2024年9月至磋商截止時間內的任何時間均可),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否則不得分。
(2)以上人員須在附件11:參加本項目人員一覽表中填寫,否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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