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分項報價表“人員配置”中“單價(元/人/年)”更改為“單價(元/人/15個月)”、“合價(元/年)”更改為“合價(元/15個月)”。
2、人員測算依據由“投標單位應依法合法用工,不得低于常州市市區執行省定一類標準2490元/人·月;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五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不得低于1177.43元/人·月。人員配備定額:人員休息休假按6:1配備,人員全年休息休假加班工資不得低于3238.23元/人·年(2490÷21.75×6/7×3×11)。根據以上要求,人員(含督導員、宣傳員、臺賬制作等人員等)年最低人員經費不得低于47247.39元/人·年;相關配備人員必須滿足男小于60周歲,女小于50周歲。”更改為“投標單位應依法合法用工,不得低于常州市市區執行省定一類標準2490元/人·月;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五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不得低于1177.43元/人·月。人員配備定額:人員休息休假按6:1配備,人員休息休假加班工資不得低于4047.78元/人·15個月(2490÷21.75×6/7×3×11×15/12)。根據以上要求,人員(含督導員、宣傳員、臺賬制作等人員等)最低人員經費不得低于59059.23元/人·15個月;相關配備人員必須滿足男小于60周歲,女小于50周歲。”
3、“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4年 09 月 26 日 14 點 00 分 (北京時間)”更正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4年 10 月15日 14 點 00 分 (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