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的五、單燈控制系統的技術要求中:
①原為:3.單燈控制器應采用4G通信方式,同時包括:
現更正為:3.單燈控制器應采用NB-IoT或4G通信方式(由招標人的書面訂單確認),同時包括:
②原為:(3)4G數據流量應滿足實時在線的通信頻次,且同時保證發生故障時的實時告警數據傳輸。
現更正為:(3)數據流量應滿足實時在線的通信需求,且同時保證發生故障時的實時告警數據傳輸。
③原為:10.實時控制時,4G單燈控制器與路燈控制中心通信應能實時響應。11.通電之后,4G單燈控制器應能保持在線。
現更正為:10.實時控制時,NB-IoT單燈控制器與控制中心通信響應時間應小于15s,4G單燈控制器與控制中心通信應能實時響應。11.通電之后,NB-IoT單燈控制器應滿足在10s之內上線的要求,4G單燈控制器應能保持在線。
2.招標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的六、燈具檢測要求中:
①原為:2.2項目中標后,在供貨階段,招標人將隨機抽取本項目清單內任意一款LED燈具,送至國家級權威機構檢測光學性能指標及電氣安全性能指標,所測指標必須滿足采購文件內的技術要求以及相關標準等,且抽檢燈具的系統效能不應低于投標時的檢測報告所得檢測值的95%。并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對燈具4G通信方式的通信能力進行測試。檢測不合格的燈具由中標單位必須全部更換成合格產品并重新檢測且承擔相關費用,若第二次檢測不合格則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并解除合同。
現更正為:2.2項目中標后,在供貨階段,招標人將隨機抽取本項目清單內任意一款LED燈具,送至國家級權威機構檢測光學性能指標及電氣安全性能指標,所測指標必須滿足采購文件內的技術要求以及相關標準等,且抽檢燈具的系統效能不應低于投標時的檢測報告所得檢測值的95%。并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對燈具NB-IOT或4G通信方式的通信能力進行測試。檢測不合格的燈具由中標單位必須全部更換成合格產品并重新檢測且承擔相關費用,若第二次檢測不合格則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并解除合同。
②原為:1.開標時120wLED路燈燈頭檢測報告內提供的內容(或必須評判的內容)中: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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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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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接入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現有城市照明單燈控制平臺并進行控制
(2)采用NB-IOT的通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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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更正為: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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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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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接入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現有城市照明單燈控制平臺并進行控制
(2)采用NB-IOT或4G的通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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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原為:2.開標時320wLED路燈燈頭檢測報告內提供的內容(或必須評判的內容)中: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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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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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接入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現有城市照明單燈控制平臺并進行控制
(2)采用NB-IOT的通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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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更正為: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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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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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接入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現有城市照明單燈控制平臺并進行控制
(2)采用NB-IOT或4G的通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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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原為:3.開標時LED160W投光燈檢測報告內提供的內容(或必須評判的內容)中: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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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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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接入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現有城市照明單燈控制平臺并進行控制
(2)采用NB-IOT的通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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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更正為: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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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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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接入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現有城市照明單燈控制平臺并進行控制
(2)采用NB-IOT或4G的通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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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延期至:2024年3月13日9: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