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常州市武進區丁堰街道道路灑水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大明路、延陵路、勞動東路、東方二路、東方三路、漕上路、東城路、華豐路、丁劍路、潢浜路、楓尚路等丁堰街道所屬范圍內所有主次干道的道路灑水和沖洗服務等相關服務。
服務要求:
(一)服務要求
1.根據《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服務要求》和《環衛作業考評細則》開展灑水降塵工作。
2.為保證灑水降塵工作正常有效開展,成交供應商負責組成固定的專業灑水降塵人員和車輛,按要求提交作業計劃和灑水降塵預案,經采購人認可并備案。
3.接受采購人和相關管理部門的考核及其結果,如成交供應商承包灑水降塵的道路三次在城市長效綜合管理城鄉一體化考評中被扣分,則采購人有權中止本合同,更換單位。
4.成交供應商獨立承擔灑水降塵作業中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賠償。
5.在任何情況下(如災害天氣期間或重大活動期間),成交供應商均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采購人或政府主管部門安排的指令性任務。
6.成交供應商自覺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按常州市規定及時繳納五金,簽訂勞動用工合同,作業及管理人員工資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獨立處理勞資糾紛等工作。
7.成交供應商接受采購人和社會監督,對存在的問題在指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并將整改結果報采購人。
8.成交供應商準時參加采購人召開的會議。
9.成交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合理化建議。
10.根據采購人范圍內重污染天氣應對管控措施的通知,完成對重點區域進行應急降塵灑水服務,增加灑水頻次。
(二)車輛要求
8噸灑水車不少于1輛。
(三)作業要求
根據《關于提高市區道路環衛機械化作業覆蓋率的實施方案》(見附件)。
服務時間: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前一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簽后一年合同。
服務標準:符合國家和行業現行的法律、法規及驗收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