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常州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民警食堂采購項目
服務范圍:主要包括食堂服務及管理,一日三餐的加工制作,餐后餐具回收清洗,食堂環境衛生保潔,食品安全衛生和質量控制等服務管理工作,配合采購人做好食堂原輔料采購驗收及食堂日常運行管理工作等。
服務要求:樹立消防、用電、用氣、設備儀表等安全意識。提倡節電、節油、節水、節氣。空調、電燈、電扇、水龍頭,隨用隨關。
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須經采購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服務標準:按《環境衛生標準》要求對廚房、操作、備餐區、用餐區進行打掃;備齊回收區用品用具,垃圾存放桶、垃圾袋、餐具存放筐等;備齊清潔用品用具,洗滌液、消毒液、熱水源、手套、毛巾、地拖等;每餐后及時處理廚衛垃圾,桶加蓋、袋扎口,不堆積、不過夜,做好防蠅防蟲防塵防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