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交警支隊2025-2027年涉案停車場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按照“便民、規范、高效”的原則,在常州市范圍內確定1家涉案車輛拖移、保管服務單位,服務單位需要在采購人指定的25個區域范圍內設立停車場地服務點。配備熟悉車輛施救和人員急救基本知識的施救隊伍,實行全天24小時救援值守,保證2人以上組成的作業小組聽候民警調度,實施車輛拖移和車輛出入庫保管服務。
服務要求:供應商應在競爭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25個區域范圍內設立停車場地服務點(詳見停車場地服務點分布清單),每個停車場地服務點提供不少于2000平方米以上的停車場場地供車輛停放使用,場地要為瀝青或水泥路面。停車場場地平整,車輛按車輛類型和入場時間順序停放。
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須經采購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度合同。結算價達到預算金額,合同自動終止。
服務標準:供應商從業人員或其它人員盜取車輛、或車內汽油、柴油等燃料的,一經發現,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將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