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醫療廢棄物處置服務
服務范圍:醫療廢物采集、運輸、處置等。醫廢(HW01)種類包含感染性、損傷性、病理性、藥物性、化學性,其中病理性廢物按法規要求轉運至火葬場焚燒處置。
服務要求:供應商需負責醫療廢物HW01的收集、轉運、處置工作,使之達到國家醫院污物無害化標準要求及國家其它相關標準。供應商應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等國家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向采購人提供及時、安全、環保的清運和處置服務。
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前一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續簽下一年合同。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采購文件的服務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響應文件及承諾與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雙方如對服務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抵觸或異議的事項,由采購人在采購文件與響應文件中按服務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進行驗收;如雙方對驗收結果存在爭議,采購人有權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及專家參與驗收,相關驗收意見作為驗收報告的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