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岳楊路(扁擔河路-騰龍路)道路工程監理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本項目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專業管線工程、景觀綠化工程、一體化泵站、附屬設施工程內所有的施工準備階段、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保修階段等監理服務期內的全過程監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范圍內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協調管理;(3)施工組織協調及招標人交辦的與工程相關的事項;(4)缺陷責任期內的監理服務和相關專業技術咨詢服務。
服務要求:1.成交供應商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須按照采購人對成交供應商的授權范圍和工作要求,依據采購人與承包人簽署的工程承包合同,對本項目的準備期、施工期進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監理工作,并對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實施的本項目的剩余與彌補工作,提供監理服務。
2.采購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有權要求成交供應商按照采購人的管理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采購人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形式的報告。
服務時間:自監理人員進場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屆滿后30天。
服務標準:符合國家和行業現行的法律、法規及驗收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