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常州經濟開發區機關餐廳(一樓)委托管理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負責常州經濟開發區一樓餐廳工作日的用餐、加班餐,外賣菜品的加工和存放。并按照健康食堂的創建標準,合理搭配食材及控制油鹽的使用量,節約食材,有效推進光盤行動的落實;負責餐廳內的安全生產、食品衛生、防火、防盜、防事故(食物中毒)等各項責任。
服務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政治思想好,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強,具備相應的能力和經驗,經過崗前培訓合格才能上崗。
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須經采購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服務標準:供應商必須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嚴把食品安全衛生質量關,供應商食堂管理必須符合衛生監督部門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