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常州市市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工作巡檢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對市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項目開展巡檢工作。
服務要求:嚴格落實預巡檢實施方案;督促工作及時、到位;及時開展現場檢查工作和問題反饋;現場監督簽證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積極督促問題整改;留存檢查記錄;主動向審計單位提供現場相關資料,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及時督促各方落實質量問題整改;資料歸檔及時,完整;出具巡檢報告及時、內容完整。
服務時間: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止,具體履行期限以采購人要求為準。
服務標準:《常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實施細則》(常住建規[2023]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