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常州市武進區橫山橋鎮衛生院醫療責任保險、財產綜合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項目
服務范圍:為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創建平安醫院,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建立醫療風險社會分擔機制,提高患者、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防范醫療風險的能力,根據省衛生廳和江蘇保監局《關于實施醫療責任保險的意見》(2007年4月),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局《關于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2014年7月)的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擬采購常州市武進區橫山橋鎮衛生院2024-2027年的醫療責任險、財產綜合保險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服務要求: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服務時間:自2024年05月13日零時起,至2027年05月12日24時止。醫療責任險保險追溯期自2021年05月13日開始。
服務標準:賠償項目、范圍和標準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