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服務收費以成交金額為基準,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100萬元(含,下同)以下為1.5%,100-500萬元為0.8%,以上計算出不足人民幣3000元的,按人民幣3000元收取。
本次項目代理服務費 16588.17元,由中標人支付。
1.采購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復公告)
2.被推薦供應商名單和推薦理由(適用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采用書面推薦方式產生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供應商的)
3.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聲明函》
4.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5.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國家級貧困縣域內物業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量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