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溧陽市2024年度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評審
服務范圍:
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9號)等文件要求評審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以下內容:
(1)評價依據:評估評價等級、范圍、因子、標準選擇是否正確,重點是否突出。
(2)環境質量現狀:評估監測布點、監測因子選擇的合理性、代表性及監測數據的有效性。判斷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所述區域環境質量達標情況的準確性、超標原因及區域綜合整治措施的合理性。
(3)工程分析:評估項目工程分析及污染源核算是否合理。
(4)環境影響預測:根據建設項目特點和所在地區環境特征,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采用環境影響預測技術方法的科學性。
(5)污染物排放總量:評估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算方法的正確性和合理性。
(6)評價文件的規范性: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是否做到文字簡潔、結構合理、圖表清晰、印制規范。
(7)修改意見:指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服務要求:
技術評估工作遵循科學、客觀、公正原則,根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技術規范等,綜合分析項目建設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對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客觀、公正的技術評估,為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提供指導性意見和建議。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有新的國家或行業(部)規范和標準出臺的,成交供應商應確保其合同內容達到并符合新的國家或行業(部)規范和標準,因此而增加的費用及風險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
服務時間:自從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合同一年一簽,可續簽兩年。一年合同期滿后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可續簽下一年合同,驗收不合格的,終止合同不再續簽。
服務標準:提交所有服務成果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