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2025年主城區市容環境整治規劃編制項目
服務范圍:常州主城區范圍,包含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和常州經開區。
服務要求:1.供應商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組建相關項目經驗豐富的成熟團隊承擔本次項目工作任務。供應商的工作成果應具有獨創性,符合本項目規定,且交付的成果不得用于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2.供應商應按本項目相關規定交付成果(當出現有關交付文檔順延的情況除外)。供應商對提交成果的深度、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等負責。如果成果中出現了遺漏或錯誤,供應商有義務負責修改或補充。3.供應商應參加成果交流、論證、審查、驗收等會議,并根據會議意見負責不超出本項目規定的供應商工作任務范圍內的必要調整及補充。4.供應商因本項目工作的需要可與第三方進行互補性專業合作,但事先須征得采購書面同意,供應商需確保與第三方的專業合作的工作進度及工作質量,并且供應商必須要求此第三方亦同時履行與供應商同樣的保密義務,且采購人無需支付額外的費用。
服務時間:合同簽訂后15個日歷日內實施完成。
服務標準:啟動項目:合同生效后1個日歷日項目前期工作,完善工作方案;現狀調研:3個日歷日現場工作調研,收集資料;初步成果:6個日歷日形成初步成果,技術審查;評審成果:3個日歷日形成中間成果,專家咨詢;最終成果:2個日歷日形成最終成果,驗收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