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江蘇省常州體育運動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采購項目
服務范圍:食堂內部的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日常運行管理服務。
服務要求:日常員工餐、學生餐600人左右,乙方每周7天(如遇國家法定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出相應供餐調整)為甲方提供每日三餐餐飲服務,此外根據實際情況做好臨時加餐等服務。
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一年,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須經采購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
服務標準:供應商必須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嚴把食品安全衛生質量關,供應商食堂管理必須符合衛生監督部門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