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食堂勞務外包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為采購人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餐廳內部的日常運營,共約280個餐位的法官餐、接待用餐及臨時加班的供餐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法官餐廳內食堂餐飲服務及管理,食堂主食、菜肴、點心等的加工制作,食堂環境衛生保潔,主輔料的搭配及調味品的使用管理,食品安全衛生和質量控制等服務管理工作,配合采購人做好食堂原輔料采購驗收及食堂日常運行管理工作等。
服務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相關要求
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須經采購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服務標準: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相關要求
許駿陽、孫建偉、顧小麗
以中標(成交)金額為基數,收費比例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100萬元以下1.5%,100萬元(含)―500萬元0.8%,22637.87元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無
1.采購人信息
單位名稱: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本級)
單位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長安路12號
聯系人:張益
聯系電話:0519-8831129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常州億楷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常州市武進區延政西路6號宏圖大廈3樓
聯系人:眭工
聯系電話:0519-8666313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眭工
電話:0519-86663133
1.采購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復公告)
2.被推薦供應商名單和推薦理由(適用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采用書面推薦方式產生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供應商的)
3.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聲明函》
4.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5.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國家級貧困縣域內物業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量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