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2024年度天寧區生態環境監測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根據天寧區2024年生態環境監測方案要求,開展重點排污單位監測、專項執法及信訪督查執法監測、水環境質量監測、聲環境質量監測、入河排污口水質監測、池塘養殖尾水監測、土壤和地下水檢測、應急監測等服務,01包-07包具體費用將根據監測發生情況按實結算。
服務要求:
01-07包:
1.采購人每次與確定的外包實驗室(即成交供應商)簽訂監測或委托分析合同(或協議)。
2.成交供應商每次按照簽訂合同的內容和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監測和分析過程需按環境監測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必要的質量控制,整個監測過程必須接受采購人的現場監督和質控檢查。
3.合同履行及違約責任:
成交供應商應嚴格遵守招標要求及合同要求,按時完成任務并確保質量,對數據和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負責,數據和結果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提供給其他單位。
成交供應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采購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將其列入不合格服務商名單。相應責任由外包實驗室(即成交供應商)承擔,情節嚴重的,采購人將依法追究其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1)成交供應商不能按時履行合同時;
(2)將合同內容部分或全部轉給其他實驗室時;
(3)標準樣品考核、實樣比對、質控樣、現場操作考核等2次不合格時;
(4)提供虛假數據時;
(5)未經同意擅自向外提供合同內容的數據和結果時;
(6)擅自以采購人的名義承接業務時;
(7)以采購人的名義收受被服務對象禮金、禮品時。
08包:
按照常州市生態環境局文件常環土〔2019〕36號《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做好地塊布點采樣方案編制(含變更)、現場布點及采樣、樣品采集保存和流轉、實驗室分析與質量控制,調查報告的工作,提交監測結果分析報告。最終提交以下成果資料:提交完整的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分析報告。
服務時間:1年。
服務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