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常州市鐘樓區政務服務中心機關食堂餐飲服務及管理項目
服務范圍:主食、菜肴、點心等的加工制作和銷售,食堂環境衛生保潔,主輔料的搭配及調味品的使用管理,食品安全衛生和質量控制等服務管理工作,配合采購人做好食堂原輔料采購驗收及食堂日常運行管理工作等。
服務要求:投標人必須建立健全各類餐飲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嚴把員工素質關,做到管理規范化、服務標準化,杜絕任何食品安全衛生責任事故的發生。若因投標人的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用電設備操作等問題所引發的責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投標人負責。
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須經采購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服務標準:投標人必須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嚴把食品安全衛生質量關,投標人食堂管理必須符合衛生監督部門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