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檔案整理和數字化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完成對檔案歸檔、掃描、掛接編目、裝訂、上架、檔案查詢等工作。項目要求:(1)協助檔案室完成日常檔案歸檔、借卷、還卷工作;(2)掃描的訴訟材料應符合《紙質檔案數字化規范》等相關文件要求;(3)掃描完成后與現審判檔案管理系統掛接工作,編制卷內目錄,影像卷展現準確;(4)在檔案查詢窗口設置專員,負責檔案對外查詢工作;(5)要求人員固定、場所固定和掃描流程固定,確保進度,保證檔案掃描服務的高效率和高質量;(6)保密性要求:服務過程中有完整的保密制度和工作程序,實現全過程監督。(7)完成法院安排的其他輔助性工作。
服務要求:掃描完成后需實現與現審判檔案管理系統掛接,根據訴訟案卷卷內目錄錄入檔案系統,確保影像卷展現準確;檔案的掛接與導入需符合法院行業標準FYB/T 52015-2017電子檔案管理應用技術規范要求。
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須經采購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服務標準:在檔案室派駐專員,協助檔案室完成日常檔案歸檔、借卷、還卷工作,熟悉法院檔案室各項工作流程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