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服務范圍:本項目為鏡湖路(常武路-夏城路)道路工程一期(永安河-常武路)工程監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總承包及相關配套專業工程(大型土石方、道路工程、橋梁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信息管道、景觀工程、照明工程、智能交通設備等)監理服務期內的全過程監理。
服務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范圍內的質量、進度、費用控制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協調管理:(3)施工組織協調:(4)缺陷責任期內的監理服務和相關專業技術咨詢服務。
服務時間:監理單位的服務時間為發包人發出要求開始的日期開始,工程竣工及資料移交完畢缺陷責任期滿后結束,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服務標準:詳見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