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上一年度的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投標人資格聲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7.投標人信用記錄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時點:投標截止時間以后、資格審查階段采購人的實際查詢時間; 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具體方式:查詢結果網頁打印頁作為查詢記錄和證據,與其他采購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則:經認定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其投標無效。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8.中小企業聲明函投標人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如為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不必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注1:監獄企業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注2: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須按采購文件要求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即:提供的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