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人: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項目名稱:法院法律文書集約送達服務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為落實上級法院關于送達工作要求,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擬全面推進法律文書送達事務集約化辦理。服務期限:三年。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人民幣3,750萬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人民法院直接送達文書有困難的,可以交由國家郵政機構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且其送達與人民法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與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備忘錄》;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人民法院信息技術服務中心與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關于在兩個“一站式”建設中開展集約送達工作合作協議書》。 3、2020年6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與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在全省統一推進集約送達服務建設。 4、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律文書送達唯一服務商,中國郵政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各級人民法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推進智慧法院建設。 綜上所述,建議該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由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