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2022年度市級黨政機關
定點租賃社會車輛服務的通知
市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
2020-2022年度市級黨政機關、團體組織和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社會化車輛租賃服務項目,經市政府采購中心公開招標,確定5家企業為新一輪市級黨政機關公務出行定點租賃社會車輛服務商?,F就2020-2022年度市級黨政機關定點租賃社會車輛服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市級黨的機關、人大常委會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及民主黨派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定點租賃條件
1. 重要公務接待和外事活動、集體調研、督查檢查;
2. 全市性會議及大型活動;
3. 單位組織的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外會議或集體活動;
4. 重大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置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事項;
5. 運送大宗物資及設備等;
6. 需要租賃社會車輛的其他特殊情況。
三、定點租賃期限
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四、定點租賃企業名錄及價格
(見附件)
五、有關要求
1. 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嚴格按照本單位內部控制及采購管理規定,在定點租賃供應商庫中自主確定定點租賃企業,不得選用非定點租賃企業租賃社會車輛。
2.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公務活動租賃社會車輛審批單、租車單“二單合一”管理制度,租賃費用按實結算。租賃費用不高于定點租賃企業入圍定點供應商庫中標價格。
3. 租賃過程中發現定點租賃企業存在服務質量等問題,可向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投訴或舉報。
聯系人: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處 楊嘉銘;聯系電話:0519-85685891。
附件:市級黨政機關定點租賃社會車輛供應商名錄及服務價格
常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