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采購網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發布流程
一、發布范圍。根據《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常州市政府采購網是江蘇政府采購網的常州市分網,免費發布常州市內各類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和政策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條,政府采購主體僅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非政府采購項目不得在本網站發布公告。
二、發布條件。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在江蘇省財政廳備案、常州市財政局備案后方可在本網站發布公告。
三、公告格式。所有政府采購公告均應當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年版)》(財辦庫[2020]50號,詳見附件)編制。公告文檔請規范排版,刪除多余的空表格、回車和空格。公告標題統一為“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公告類型”,黑體二號;公告正文為仿宋體三號字。
四、發布方式。常州市政府采購網采用接口推送方式,將本地所有政府采購公告信息自動推送到本網站相關欄目發布。
五、審核流程。財政部門僅對公告作形式審核。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對公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墩少徯畔l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中國政府采購網或者其省級分網應當自收到政府采購信息起1個工作日內發布” 。自2022年6月1日起,采購公告發布日期以審核發布日期為準,其中:每個工作日下午16點前系統推送的公告,財政部門將在當日審核(特殊情況下將在下一工作日審核),采購公告發布日期為審核當日。工作日下午16點以后及非工作時間系統推送的公告,財政部門當日不再審核,將在下一工作日審核后發布(發布日期統一調整為審核當日,不再是公告系統推送的日期),各代理機構正式采購文件和公告應調整為下一工作日。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在編制公告時要注意日期、時間的銜接。審核重點包括是否存在嚴重錯別字、公告信息是否完整及格式是否規范等。通過審核的公告將予以發布。公告不符合要求的,將被刪除,被刪除的公告修改后重新提交,經審核后發布。公告一經發布,除法定原因之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更改、刪除。
因網上公告發布日期與正式采購文件和公告中“獲取招標文件、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公告期限”等日期不一致,導致未按法律法規要求履行信息公開的責任,由各代理機構自行承擔。
六、注意事項
1、請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要求寫明公告期限(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第87號令、第74號令的相關條款)。
2、廢標、流標公告請放在“其他公告—采購中(終)止公告”欄目。公開招標項目的采購結果公告,請放在“中標公告”欄目。非招標方式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項目的采購結果公告,請放在“成交公告”欄目。
3、公告通過審核后半小時左右,請按公告類型在本網站查詢公告,及時保存或者截圖,以便存檔備查。
附件: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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